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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镭宝机械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合并破产清算案

2015年8月25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以湖州镭宝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镭宝机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申请对镭宝机械进行破产清算。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州中院”)于2015年9月16日依法裁定受理对镭宝机械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年10月23日指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浙江广诚律师事务所为镭宝机械联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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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履职过程中,管理人发现镭宝机械与湖州天外绿色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外绿包”、浙江天外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外包装”)等六家关联企业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唐云松的控制,七家企业实际上已丧失法人财产独立性和法人意志独立性,构成法人人格高度混同,且均已资不抵债,符合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的要件。经管理人申请,湖州中院于2016年11月15日、11月28日分别作出裁定,裁定六家关联企业与镭宝机械合并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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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七家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复杂情况,管理人依法在湖州中院的指导监督下,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尤其在维持企业经营、保障职工权益方面,管理人根据企业各自情况确定不同的工作思路,积极应对,妥善处置,使破产程序得以平稳有序进行。

一、通过自主经营以及租赁经营方式,实现企业“破产不停产”。

进入破产程序前,因实际控制人唐云松涉嫌犯罪被羁押,镭宝机械由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政府(以下简称“织里镇政府”)实施监管,同时企业尚在继续经营之中。考虑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稳定职工情绪、便于招商引资等因素,经向法院、政府汇报后,管理人接管后仍尽力维持镭宝机械的生产经营。一方面,管理人与镭宝机械相关人员主动出击,前往西安、天津等地拜访重要客户,介绍镭宝机械现状,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从而打消了客户对镭宝机械关于资金财产安全、质保等方面的顾虑,恢复、新增了部分订单;另一方面,管理人进驻镭宝机械,每日现场办公,审查企业用印、财务收支情况,维持企业正常运营。

另,天外绿包、天外包装进入破产程序前由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进行监管,并由湖州新天外绿色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外”)整体租赁经营,土地、房屋、印刷生产设施设备等均租赁给新天外使用,员工亦交由新天外管理。截至管理人接管企业时,租赁期限尚未到期。考虑到两家企业的生产设施设备专用性较强,且长期停用不利于其保值,有损债权人利益等,经向法院、政府汇报后,管理人继续履行与新天外签订的租赁协议。同时,根据关联企业的实际情况,管理人专门补充增加了专业律师,以确保高效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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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发现,其他破产企业系为投融资目的设立,进入破产程序后没有实际经营活动。

二、及时通报破产进程,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以避免职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管理人接管时,镭宝机械尚有71名职工在岗。为稳定职工情绪,经与湖州中院和织里镇政府商议,管理人多次召集镭宝机械职工召开会议,通报镭宝机械案情,说明工作思路,解释相关法律问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职工的顾虑。因经济形势不佳,机械行业不景气,招商引资效果不明显,而持续经营期间的生产及相应盈利能力仍然不能扭转镭宝机械持续亏损的情况,故向法院、政府汇报后,镭宝机械于2016年11月停止生产经营。2016年11月25日,湖州中院裁定宣告镭宝机械破产,职工与镭宝机械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经正式张贴公示并与职工反复沟通、解释,镭宝机械职工债权的调查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后通过多方筹集资金,管理人及时足额支付了职工债权及持续经营期间的劳动报酬,妥善处置了职工问题,从而在G20峰会的敏感时期避免了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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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破产时,天外绿包在册职工187名,天外包装在册职工183名,其中两家企业长病离岗休养的职工合计33名,另有退休职工合计293名。由于天外绿包、天外包装系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根据相关规定企业需负担长病的、离岗休养的职工工资和社保,以及退休职工的医药费以及书报费等福利待遇。为了保障职工权益、消除职工顾虑,报法院后管理人在公开拍卖天外绿包、天外包装资产时明确提出:买受人必须承接两家企业全部现有职工以及退休职工;与现有职工签订不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职工工龄连续计算,后期可能产生的相应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对离退休人员及长病假职工,保留原有的各项待遇”。经多次挂拍,两家企业的资产最终由新天外竞拍取得。在管理人的要求下,新天外承接了两家企业所有的职工,并根据职工意愿签署了相应协议,从而妥善安置了天外绿包、天外包装两家企业所有的在岗职工以及退休职工。近期,为了方便退休职工因银行账户、房产过户等事项需要使用人事档案,管理人以天外绿包、天外包装的名义与新天外签订了托管协议,将两家企业的退休职工人事档案委托给新天外管理,约定由新天外为退休职工提供免费服务。

三、管理人利用资源优势,多方联系买家,使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

在破产财产处置过程中,管理人利用自己的大量客户资源,多方联系资产购买意向人,旨在破产财产及时、高价处置,使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其中,镭宝机械整体资产以89,661,837.44元成交,天外绿包天外包装资产起拍价132,850,517.44元,经91轮竞价,最终以180,350,517.44 元成交。    

在法院、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管理人的不断努力下,镭宝机械等七家企业合并破产清算案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除个别事项外,本案主要工作已于2019年完成。经管理人申请,湖州中院已于2019年12月10日裁定终结镭宝机械等七家企业的合并破产程序。七家企业的顺利处置,得到了法院和辖区政府的高度肯定。

                                    

浙江广诚律师事务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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